根据公告,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同意利用光伏园区和湖头陆工业区的东C 区厂房屋面完成此项目。总投资中包括:申请国家“金太阳工程”补贴1.14 亿元(按5.5 元/W 计算),企业自筹资金1.35亿元。
整个工程建设周期预计为12个月,项目运行期为25年。在25年运行期内,总发电量为47967.64 万千瓦时,电费总收入为4.37亿元,税前盈余1.70亿元。该光伏项目安装结合公司建筑物,所发的电全部给公司自用。
根据公司测算,该项目年均营收预计为1746.02万元,年均利润总额预计为681.97万元,内部收益率预计为6.94%。
公司表示,该项目有着合理的经济效益,其符合公司发展能源战略的布局,是公司继硅片—电池片—组件之后的产业链延伸,可以成为公司太阳能组件产品及光伏发电技术应用的展示平台,有利于增强公司在光伏行业的竞争力。
公司还称,该项目已被列入国家财政部 、科技部 、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2012年金太阳示范项目目录》,明确 2012年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的补助标准确定为5.5 元/瓦。
公司计划5月底前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后,及时提交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文件,降低项目建设的综合成本。
同时公司提示,该项目为其介入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建设的第一个较大项目,原有的产业经验和管理经验不能顺利复制,公司管理层对产业的把握度有所减弱。并且,财政部要求该项目需在较短时间内投资完成,否则存在不能通过相关部门验收的风险,而产业政策调整和价格急剧变化也将加大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