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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增上网电价的公告

日期:2012-02-03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作者: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国际电力网

2012
02/03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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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广东 梅雁 水电 电价

  关于调增上网电价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电网公司粤价【2011】326号《关于公布新一轮小水电上网电价最低保护价标准的通知》,将平均购电价每千瓦时42.82分(不含增值税,以下均同)作为新一轮小水电上网电价最低保护价标准,全省小水电企业现行上网电价低于每千瓦时42.82分的,一律提高到这一水平。

  公司所属的位于广东省内各电站和水电公司原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39.54分,自2012年1月1日起上网电价上调至每千瓦时42.82分。本次上网电价调增将增加公司营业收入,对公司2012年的经营业绩产生正面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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