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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方案初步形成

日期:2012-01-12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鲍丹

国际电力网

2012
01/12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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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国家能源局 能源消费

    将建立省、市、县三级控制监管机构

    在1月11日闭幕的全国能源工作会上,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透露,我国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各省市已经统一了思想,形成了共识,目前工作方案已经初步形成。我国将加大结构调整力度,着力转变发展方式,发挥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倒逼机制”作用,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的要求。

    完善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财税、价格、金融政策

    据了解,能源消费总量指的是全社会的能源消耗总量,能源消费强度指的是单位GDP能耗。在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进展,已经被列入国家能源局2012年的工作目标。

    据国家电监会透露的数据,2011年全社会用电量达4.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7%。尽管2011年我国全年能源消费总量还未公布,但2010年我国全年能源消费总量达到32.5亿吨标准煤,比2009年增长1.8亿吨标准煤。“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是一项难度很大的工作。”刘铁男坦言。

    刘铁男强调,我国要完善有利于合理控制能源消费的法律法规体系,各级能源规划要明确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目标、重点任务和分解落实机制。此外,我国还要完善控制总量的产业、财税、价格、金融等政策,积极培育节能市场,探索建立能源消费总量指标交易机制。他表示,国家能源局将建立分解机制,加强监督考核,完善政策法规,争取“十二五”期间把有效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机制建立起来。

    据悉,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已征求有关部门和各地区意见,修改完善后将尽快上报国务院批准。据该方案,在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上,将明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政府的职责,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控制监管机构,充分发挥有关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暂不将新增的可再生能源消费量纳入考核统计

    刘铁男表示,要将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落实情况,作为对地方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各地新上能源生产项目和高用能项目挂钩。

    据悉,为鼓励清洁能源发展,“十二五”期间,我国暂不将新增的可再生能源、煤矸石煤泥综合利用发电、煤层气与页岩气、余热余压发电消费量纳入考核统计。

    在调整能源结构、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现代能源产业体系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进展,是国家能源局今年的主要工作目标之一。

    我国将在做好生态保护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水电,2012年新开工水电规模将达到2000万千瓦;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高效发展核电;促进天然气产业协调发展,实现国内产量快速增长,大力发展非常规天然气;将积极有序发展风电,组织实施“十二五”第二批规模为1500万—1800万千瓦的风电项目建设计划;将积极发展太阳能,组织实施“十二五”第一批规模为300万千瓦的开发计划。

    对于核电,刘铁男透露,国家能源局正在抓紧编制《核电安全规划》和《核电中长期发展调整规划》,报经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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