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为缓解目前电力供需矛盾,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控制高耗能生产用电,加大电力生产和深化电价改革,以保证电力供应。但是,一些地方或电力企业从局部利益出发,违反国家电价政策,越权出台电价政策,擅自或变相调整电价,在电价销售中乱加价、乱收费等,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损害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悉,该次电力价格检查内容包括:电网企业擅自提高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擅自扩大商业电价范围,多计高价电量,少计低价电量,或以价外加价等方式变相提价;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违反国家规定,越权出台电价政策,提高或降低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和电网企业的销售电价;在农网、城网改造过程中不执行国家规定,巧立名目收费以及以义务工、分摊伙食等方式变相收费等14种电力价格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