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发改办农经[2007]743号”通知,河北省平山县、涞源县、阜平县、赵家蓬区、承德县、涉县、遵化市、赤城县、围场县、灵寿县、易县、井陉县、滦平县、栾城县、唐县、丰宁县共计16个县(市、区)列入国家“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计划。根据规划,“十一五”期间,将新建水电站66座,新增装机容量15.351万千瓦,新增年发电量46942万千瓦时,工程总投资11.4亿元。
另外,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发改投资[2006]2217号”通知,在全国批准的86个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县计划中,我省平山县卸甲河、涉县赤岸、赤城县白河和涞源县龙门4个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区已经列入国家2006-2008年国家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计划。四个县项目区批准总投资6340万元,建设完成后,新增装机容量12665千瓦,代燃料发电量2912万千瓦时,代燃料人口54082人,保护退耕还林面积4.44万亩,保护森林植被面积23.9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