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河南省政府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委托,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与华中电网有限公司在河南郑州联合主持召开了河南核电工程初步设计可研报告审查会。10月9日电规总院以电规发电[2006]404号文,印发了审查意见。
审查意见提出,建设核电有利于河南省环境质量的改善及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河南核电项目的选址工作始于2004年3月,确定南阳市高庄、姚沟和信阳市何家湾3个候选厂址。经分析比较,认为高庄厂址场地条件相对较优。
审查意见提出,本工程规划容量为4×l00万千瓦级机组,一期工程拟建设2×l00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一期工程核电机组暂按500千伏电压等级接人系统。南阳高庄厂址和姚沟厂址的供水水源均为鸭河口水库水。核燃料可采用国产燃料组件(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编辑整理),首炉核燃料可按合同由NSSS承包商供应,后续核燃料将在满足性能、价格和交货进度的前提下由国内供货。
审查意见提出,按2005年价格水平和推荐的高庄厂址方案,核发电工程(—期)基础价为1939794万元,核发电工程(一期)建成价为2309958万元,单位投资11550元/千瓦,工程项目(一期)计划总资金为2322447万元。本工程(一期)注册资本金为工程建成价的20%,拟由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控股投资建设经营,资本金以外融资拟通过银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