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下午,新疆电力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苏胜新同华能新疆新源开发有限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刘新民和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总经理彭广虎签订《哈密一电厂、塔什店火发厂移交接收协议》。同时,受新疆电力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苏胜新委托,公司副总经济师毛公策代表公司同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总经理彭广虎签订《关于哈密一电厂、哈密明珠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哈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移交接收协议》。
新疆电力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苏胜新在签字仪式上说,按照国务院5号文件和《关于“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新疆“网厂分开”改革,妥善解决新疆电网遗留小火电移交问题,新疆电力公司与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和华能新疆新源开发有限公司本着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友好协商的原则,就哈密一电厂和塔什店火电厂移交接收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对进一步增进网厂合作,促进电力企业安全、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总经理彭广虎在讲话中说,鲁能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将按照协议内容,做好哈密一电厂的交接工作,在新疆电力公司的大力支持下,进一步加强合作与联系,共同为新疆电力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地贡献。
华能新疆新源开发有限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刘新民对新疆电力公司促成本次合作表示感谢。他说,华能新疆公司成立两年以来,始终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新疆电力公司的大力支持,才取得现在的发展成果。华能新疆新源公司将本着高起点合作的势态,按照协议约定,积极做好塔什店火电厂的交接工作,以实际行动回报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新疆电力公司的支持。
新疆电力公司党组副书记、副总经理洪连忠主持签字仪式,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侯立强,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副总经理伊长涛,华能新疆新源开发有限公司领导齐革军、杜光利、何毅、周平等领导出席签字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