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供电监管,维护电力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开展好2009年供电检查工作,日前,西北电监局向各供电企业印发了《关于开展2009年供电检查自查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了19项自查内容和有关定义及计算公式,并对自查时间段、自查报告的内容以及供电质量、供电服务、用户受电工程、投诉处理、电价及收费、电力社会普遍服务等方面的有关数据报送有针对性的提出了要求。
《通知》的印发标志着2009年供电检查自查阶段工作正式启动,对2009年西北区域供电监管工作将起到有力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