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主要的债务人有《塔吉克铝厂》、塔土壤改良与水利部、《东方稀有金属加联合工厂》、《杜尚别自来水公司》以及塔农业系统。《塔吉克铝厂》拖欠电费1.293亿索莫尼(约4041万美元),是塔最大的用电欠债大户;塔土壤改良与水利部及其系统单位(主要是各地灌溉提水站)拖欠电费达4200万索莫尼(约1313万美元);《东方稀有金属加联合工厂》拖欠电费330万索莫尼(约103万美元);《杜尚别自来水公司》共欠630万索莫尼(约197万美元);农业系统共欠电费600万索莫尼(约188万美元)。
上述单位是塔政府重点支柱产业的实施单位,关系着塔的国计民生。尽管这些单位拖欠电费现象严重,但塔不得不保证向其不间断的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