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4月27日,天富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与锦龙电力签署《高压供用电合同》,供电价格按照《兵团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兵团第一监管周期第八师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兵发改价格发〔2023〕425号)及八师石河子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第八师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师市发改价〔2023〕19号)中220千伏电压等级用电电价或市场化电价执行。预计2024年供电量不超过16亿千瓦时,电量结算金额不超过6亿元。
天福能源表示,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与锦龙电力双方的共同发展,增加公司的供电收入,向外拓宽市场,提升公司的影响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带来积极影响。
原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