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西部、东北、中部和东部四个地区的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分别增长34.4%、42.13%、41.47%和25.93%,东北和中部地区增速高达40%以上。与上年同期相比,四个地区投资增幅分别提高5.54、3.66、6.92和4.07个百分点。西部、东北和中部地区占地区合计比重分别提高了0.43、0.57和1.35个百分点,东部地区下降了2.35个百分点。
全国31个省份中有29个省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在15%以上,有16个省份高于全国31.3%的平均增长速度,其中前12个省份的投资增长速度在38%以上,吉林以55.6%速度跃居第一,其后依次是安徽54.1%、河南48.8%、河北44.4%、内蒙古43.5%、青海42.3%、福建41.5%、陕西39.7%、辽宁39.5%、湖北39.4%、四川38.8%和广西38.2%。与上年同期相比,有22个省份的固定资产投资增幅提高,其中13个省份的投资增幅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西部地区5个(青海、陕西、新疆、甘肃、宁夏),东北地区2个(吉林、黑龙江),中部地区3个(安徽、江西、湖北),东部地区3个(北京、天津、福建)。
2005-2006年上半年各地区累计按构成分类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表(%)
地区名称 |
固定资产投资 |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
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 | |||
2006年 |
2005年 |
2006年 |
2005年 |
2006年 |
2005年 | |
西部大开发区 |
34.40 |
28.86 |
37.62 |
28.65 |
25.93 |
31.62 |
东北三省 |
42.13 |
38.48 |
46.26 |
26.13 |
31.03 |
57.29 |
中部崛起区 |
41.47 |
34.55 |
41.89 |
33.72 |
38.39 |
34.24 |
东部10省区 |
25.93 |
21.86 |
24.83 |
20.74 |
25.33 |
34.47 |
注:四个地区的西部地区12个省份(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内蒙古);东北地区3个省份(黑龙江、吉林和辽宁);中部地区6个省份(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和湖北);东部地区10个省份(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