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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设白城绿电产业示范园区的意见

日期:2021-09-11    来源: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国际电力网

2021
09/11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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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清洁能源 源网荷储一体化 吉电股份 远景能源

白城绿电产业示范园区(以下简称园区)是白城市委、市政府抢抓“双碳”机遇,为全面贯彻吉林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深入落实白城市委“一城三区”战略部署,在国家、省能源局及省电网公司的支持下,谋划的一个厚植“绿色、智能、低碳”发展优势,促进清洁能源本地消纳,拉动白城乃至全省经济发展的重大能源产业示范园区。现就加快建设白城绿电产业示范园区,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和全球气候峰会讲话精神为遵循,以全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为统筹,以奋力实现“两确保一率先”为目标,以资源为依托,以产业为重点,以绿色低碳为方向,以科技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园区为平台,形成低用电成本洼地,加快推进新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及园区建设,全力打造吉林西部生态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引擎,为实现新时期白城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注入强大动力活力。

(二)战略定位。

——资源转化的示范。立足生态与经济融合互促,以白城丰富的风、光资源为依托,系统谋划,集成布局,“头部”引领,全力推进“陆上风光三峡”建设,推动资源优势和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打造全省乃至全国重要的清洁能源生产及消纳基地。

——低碳经济的示范。围绕园区功能定位,通过理念创新、产业结构创新、生产方式创新等多种手段,提高新能源使用效率,探索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和路径,建设具有白城特色的生态、生产、生活和谐共生的低碳经济示范区。

——绿色转型的示范。致力绿色发展、产业转型,通过建设以新能源为主体的用能体系,打造绿电新动能,培育绿色新产业,构建循环经济链条,探索走出一条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发展质量高的绿色转型之路。

——开放合作的示范。奉行互利共赢、融合开放战略,聚焦园区资源要素优势,释放电价洼地效应,推进民资、国资、外资“三资齐上”,实行引资、引智、引税“三管齐下”,健全完善项目生成和招引机制,吸引国际、国内领军企业抢滩登陆,全面提高对外开放层次和水平。

(三)发展目标。

探索构建“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模式,加强清洁能源消纳,培育吉林西部生态经济增长极。力争2025年,实现本地消纳清洁能源装机超过500万千瓦、年供电120亿度,清洁能源直供比例达到50%,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00亿元、产出规模达到500亿元、税收50亿元,国家“源网荷储一体化”和省绿电产业示范效应逐步显现。到2030年,进一步提高清洁能源直供比例,拉低全市碳排放总量,逐步建成产值千亿、税收百亿的大型示范园区。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园区运营体系构建。

1.成立配售电公司。组建配售电公司,按程序申请配售电职能,9月份完成职能批复工作。(牵头单位:市能源局,配合单位: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远景能源有限公司、白城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白城东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2.高标准建设配电网。配售电公司组建完成后,立即着手开展配电网建设前期各项工作,力争9月份开工建设,2022年6月30日前竣工验收,与源、网、荷、储各环节有机衔接,实现“源网荷储一体化”模式联合运营。(牵头单位:白城绿电园区配售电有限公司,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白城供电公司、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远景能源有限公司、洮北区人民政府、白城工业园区)

3.加强智能化管理。引进先进的智能化管理技术,提升增量配电网的建设和运营能力。持续接转吉电股份和远景能源以及业界创新成果、先进理念,提高系统运行的可靠性,降低用电成本,创造更大的综合盈利空间。(牵头单位:白城绿电园区配售电有限公司,配合单位: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白城供电公司、洮北区人民政府)

4.集聚优势资源要素。本着“共建、共用、共享”发展理念和运营模式,集中全市优势资源,以白城绿电产业示范园区为中心100公里半径内的风、光资源,属地各县(市、区)不再单独向社会招商和申报,由园区建设领导小组统筹调配,用于支撑园区用能。制定出台《关于风光资源集约使用及收益分配指导意见》,平衡好资源与收益的对应关系,做到“项目集中摆放、收益共同分享”,确保园区科学、合理、有序发展。〔牵头单位:市能源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二)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5.抓好规划设计。按照“国际化、智能化、智慧化”目标要求,以洮北经济开发区为依托,整合白城工业园区化工园区,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已确定的50平方公里范围园区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各产业园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步开展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突出自身优势和园区特点,做到一次规划、适度超前、分步实施、有序开发。同时,科学确定各专业板块的产业布局,为符合入园条件的企业留足发展空间。(牵头单位:洮北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能源局、白城工业园区)

6.抓好基础设施建设。研究制定园区给排水、供汽(气)、铁路专用线及物流运输等公用工程配套解决方案。创新工作方法,广开融资渠道,全力以赴抓好水、电、路、气、讯、暖等“九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为项目建设创造条件,确保企业落得下、留得住。积极向上争取园区建设和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合理确定财政分成机制,园区建设初期,企业缴税省级以下共享部分全部用于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洮北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能源局、市政数局、市交通运输局、白城工业园区)

7.加强园区管理。配齐配强各类管理人才,组建管理团队,建立高效的工作机制,围绕入园企业和项目前期落户、开工建设、投产运营全过程,不断优化管理和服务水平,用规范高效的服务促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牵头单位:洮北区人民政府)

(三)加快园区招商引资步伐。

8.完善招商政策和入园条件。围绕园区的产业布局,以打造同行业最具竞争力为标准,借鉴外地成熟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入园条件,吸引高投入、高产出、高技术、高附加值项目落户白城,抓好示范项目建设,完成由招商向选商的历史性转变,实现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新突破。(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能源局、洮北区人民政府、白城工业园区)

9.大力宣传推介。对园区的谋划背景、战略定位、发展目标、核心内容、创新优势进行策划包装,形成一整套立体化的宣传推介材料,筹备召开各类新闻发布会、招商推介会,全方位宣传推介园区,扩大影响,吸引客户,尽快形成优势产业集聚的发展高地。(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能源局、洮北区人民政府、白城工业园区)

10.掀起招商热潮。全市各职能部门要以绿电园区为重点,探索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健全完善项目招引洽谈机制,围绕清洁能源消纳,开展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园区招商、活动招商、中介招商活动,把全市招商引资活动推向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当前重点抓好碳纤维、铁合金、制氢、大数据等在谈项目推进工作,实现园区招商开门红。(牵头单位:洮北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直部门、白城工业园区)

11.破解项目建设关键要素。集中力量破解园区建设中涉及到的土地征收、节能减排、产能置换、环境影响、安全评价、稳定评估等负荷端项目建设的重大约束条件,要合力做好预案、超前谋划,加强与国家、省相关部门沟通联系,聘请专家团队,结合实际逐一破解,确保项目引得进、落得下。(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洮北区人民政府、白城工业园区)

12.优化营商环境。立足发挥园区的环境示范效应,落实入园项目全程领代办制度。对于涉园各项审批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各行政审批、项目服务、执纪执法部门要树立服务意识,大力优化市场、信誉和法制环境。在全市范围内引导树立“园区建设发展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思想理念,以“红线”意识擦亮环境“名片”。(牵头单位:市政数局,配合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应急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洮北区人民政府、洮北区人民法院、白城工业园区)

(四)加快园区品牌形象提升。

13.争取国家项目示范。积极与国家、省相关部门对接,抢抓战略机遇,争取国家、省对“绿电”“绿氢”“双碳”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争将园区打造成省级和国家级“双碳”示范区、“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区。(牵头单位:市能源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洮北区人民政府、白城工业园区)

14.启动碳汇交易实践。做好规划编制,把园区作为全市发展低碳经济的试验区,并以此为突破,带动全市经济、环境质量双提升,力争把白城建设成为东北地区乃至东北亚地区的碳汇交易中心,跻身碳汇交易第一梯队,不断提升园区的影响力和园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牵头单位:市能源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洮北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市政府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白城绿电产业示范园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白城市能源局。市各相关部门要对照重点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列出清单,细化举措,保障园区建设快速推进。洮北区要切实担负起属地责任,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切实抓好白城绿电产业示范园区建设。

(二)强化政策支持。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制定促进白城绿电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和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在基础设施建设、新兴产业培育、重大项目布局等方面,加大对洮北区的支持力度;要深入研究政策走向,积极争取国家、省政策支持,加强政策系统集成,构建财政、金融、生态、科技等政策体系,形成政策叠加效应。

(三)强化要素保障。市直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园区建设需要,及时落实用地指标和项目供地,做好园区耕地占补平衡工作;要根据园区发展需要,及时做好立项审批、财政支持、金融服务、环保评估、科技支撑、人才引进等支持保障工作;要抓好各县(市、区)风、光、生物质能源统筹调度和余缺互济,最大程度保障园区能源供应。各县(市、区)要密切协作,合力攻坚,将园区建设成为吉林西部生态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附件:1.白城绿电产业示范园区入园条件

2.白城绿电产业示范园区配套电源规划

3.白城绿电产业示范园区产业发展基地规划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白城绿电产业示范园区入园条件

一、入园企业实施的项目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业投资项目管理要求,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禁止“双高”项目入园。

二、入园企业项目规划方案必须符合土地规划设计条件,服从白城市及园区控制性规划、总体规划、产业规划。

三、入园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667平方米),税收强度不低于20万元/亩,产出强度不低于500万元/亩,开票不低于400万元/亩,年用电量不低于1亿度(先进制造业、大数据、新材料或其它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项目可以一事一议)。

四、入园企业项目在取得用地审批后,应在半年内开工建设。如项目自市政府依法交付土地之日起,两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超过国家有关土地法规政策规定期限的,白城市依法无偿收回该企业项目土地使用权。未经园区同意入园企业不得向其它企业或机构、个人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等方式转让项目用地。

五、入园企业项目承建单位,凡属白城市外的建筑施工安装等资质企业在园区经营的,必须在园区开票纳税。

六、入园企业项目竣工投产后3年内未达到第3条要求的,需按照普通工业用电价格补缴用电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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