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至10日,湖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省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刘文平现场指导汉江新集水电站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厅建设监督中心、襄阳市水利和湖泊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督导。
刘文平一行现场查看了一期导流阶段的纵向围堰、横向围堰,仔细询问围堰防渗墙施工质量控制要点,对基坑开挖和围堰闭气等下步工作的质量措施提出指导意见。
来到新集水电站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站驻地,刘文平一一询问驻站质量监督人员的工作开展和生活情况,叮嘱他们克服生活和工作上的困难,切实履行政府质量监督职责,监督、指导工程参建各方落实质量主体责任,确保新集水电站工程质量。
在听取大唐襄阳水电有限公司等参建各方质量管理工作的汇报、新集项目站质量监督工作安排、长江委综管中心质量管理工作建议、襄阳市水利和湖泊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强化质量监督工作等相关举措、厅建设监督中心质量管理具体要求后,刘文平指出,新集水电站是湖北省汉江干流上最后开发的一座梯级水电站,也是“十四五”期间湖北省开工建设的重点水电工程,该工程的顺利建设,对合理利用汉江干流水能资源,提升通航能力,推进襄阳市乃至湖北省新的经济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工程参建各方必须高度重视工程质量,围绕项目法人制订的确保大禹奖、力争鲁班奖的建设目标,在保证质量合格前提下合理安排工期;省厅和市局既要切实加强质量监管,更要大力弘扬“店小二”精神,服务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刘文平强调,第一,工程参建各方,首先要落实各自的质量责任,包括项目法人对工程建设质量的首要责任、全面责任,其他参建单位对工程建设质量的相应责任,以及从业人员的质量终身责任,工程质量的好坏,关键在参建各方,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质量意识放在第一位,做到全过程质量控制,合格工程是参建各方干出来的,不是靠监督出来的;同时,质量监督是强制性的,工程参建各方要主动接受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配合新集项目站,履行好各自的质量管理职责。第二,为强化政府质量监管力度,省厅和市局创新新集水电站工程质量监督体系,由省厅牵头、市局配合,新集项目站驻工地现场承担具体工作;新集项目站要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规程规范,提前谋划,与工程参建各方多沟通、多协商,切实履行职责,对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认真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为省厅、市局质量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市局及市质量监督站,要多到现场,检查、指导新集项目站工作和工程实体质量,督促现场质量监督人员履职尽责;省质量监督中心站,要加强政策方面的指导,梳理质量问题,组织开展质量巡查,对市站、新集项目站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对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查,并适时开展质量飞检。第三,时刻绷紧安全和防汛这根弦,要切实落实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施工现场要封闭,工地要营造安全生产氛围,安全生产责任覆盖到全员、全域、全程;要有施工期汉江大洪水的防汛预案,建立相应的应急响应制度,做好防汛物资备料和人员转移演练,加强技术研判,监测水下断面,及时处置险情,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工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