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实验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转供环节加电价违法行为,以专项整治行动确保转供电降价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缓解疫情期间企业经营压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转供电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上楼工业园区内的某公司(下称“当事人”)自2015年末起,将园区土地出租给5家企业,并提供转供电服务。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稽查支队执法人员魏嘉真介绍,当事人在转供电中减容改造支出约10万元,同时,在转供电过程中也产生部分损耗与人工成本,在签租赁合同时,当事人就以此为由,与5家企业约定了承租期间电费按每度1.1至1.2元收取。
“经过核查,2018年至今,福建省6次下调工商业电价,当事人均未执行,非法多收取电费超3.5万元。”魏嘉真说。
随后,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物价处约谈了当事人,并向其发出《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当事人在5月15日前完成自查自纠。5月8日,当事人完成自查自纠,将6次下调的电价差额超3.5万元退给承租方。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转供电环节收费检查,清理不合理加价,推动政策红利传导,助力企业复工复产。”魏嘉真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