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富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来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进一步完善第八师电网分时电价有关事宜的通知》(兵发改价格发〔2025〕140号,以下简称“通知”)。
第八师电网内的大工业、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执行分时电价(除国家明确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居民、农业用电不执行。
时段划分如下:
高峰时段7小时:8:00-10:00,19:00-24:00;
平时段10小时:0:00-8:00,10:00-11:00,18:00-19:00;
低谷时段7小时:11:00-18:00。
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时段电价参与浮动部分的基础上上浮60%,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时段电价参与浮动部分的基础上下浮60%。平时段电价由上网电价、输配电价(电量电价和容(需)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其中:上网电价、电量电价参与浮动,容(需)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不参与浮动。
原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