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了《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2020年3月)》。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国网辽宁电力对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供应商进行了处理。共通报不良行为处理19起,其中3月份新增不良行为处理仅1起。
新增的不良行为为:供应商山西龙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在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大连培训中心1号楼营销抄核收装置实训室改造项目招标中提供虚假的财产解冻证明材料,用以掩盖该公司3476673元财产在项目评标阶段处于被冻结状态的事实。因此,被处以自2020年3月19日-2023年3月18日,在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列入黑名单3年,处理范围涉及该公司所有品类产品。
由于新修订的《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于2018年11月1日起实行,对于发生在2018年11月1日及以前的供应商不良行为,按照2017版规定予以处理。此次通报的19起不良行为处理中,仍有5起执行的2017版规定。
国网辽宁电力表示,所有不良行为的处理措施须在处理期满后,供应商整改并经相关单位或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解除。相关供应商认真查找问题原因并积极整改,并在整改完毕后将整改报告提交至相应的地市公司。
此外,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的通报显示,自2019年10月通报新增6起不良行为处理以来,国网辽宁电力已经连续4个月没有新增不良行为处理。与之相反,期间,因为对相关问题完成整改,且经验收通过,国网辽宁电力已经按规定解除了5家供应商的相应不良行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