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监会《供电监管办法》研讨会在广东湛江召开,会议对《办法》的总则、监管内容和监管措施进行了修订,对如何保证用户的合法用电权益和供电企业的社会责任进行了研讨。
国家电监会8月26日消息,为维护电力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进一步提高供电企业的供电质量和供电服务水平,规范供电企业的市场行为,构建和谐的供用电环境,依据《电力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电监会起草了《供电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8月18-20日在广东湛江召开了第一次研讨会。电监会供电监管部负责人和南方电监局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本着前瞻性、理论性、可操作性的原则对《办法》的总则、监管内容和监管措施进行了修订,对如何保证用户的合法用电权益和供电企业的社会责任进行了研讨。
会后,《办法》起草组成员还就起草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到广东湛江供电局、茂名供电局进行了深入调研。
电监会各区域局、部分城市电监办相关负责同志和中国南方电网及广东、贵州电网公司专家参加了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