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电力网讯 9月6日,记者从黑龙江环保厅获悉:大唐哈尔滨第一热电厂2×300MW机组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工程(1号机组)顺利通过环保验收。据悉,该项目属技改工程,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大唐哈尔滨第一热电厂区内。在1、2号机组(大唐哈尔滨第一热电厂2×300MW机组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2×300MW)烟气除尘、脱硫、脱硝的基础上,按超低排放要求进行技术改造。将脱硝系统原有两层催化剂进行再生利用,增加半层催化剂和吹灰系统,氨区更换缓冲罐,新增消防废水输送泵。将现有电除尘器一、二电场改为高频电源,三、四电场改造为脉冲电源,对除尘器本体进行检修,在脱硫塔后增设一台金属电极湿式电除尘器。在脱硫塔内增加一层喷淋层,将吸收塔浆液池抬升2m、喷淋层上部抬升5m,除雾器更换为三级屋脊式除雾器,在四层喷淋层下部设置密封环,更换现有三层喷淋层及喷嘴。烟气在线自动检测系统、脱水系统、制浆系统、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工艺水系统以及液氨储罐均依托现有。工程总投资12012万元。
黑龙江环保厅验收监测期间,各项监测结果如下:
(1)1号机组总排口最大烟尘、SO2、NOX排放浓度分别为7.2mg/m3、11.3mg/m3、16.0mg/m3。均符合《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中的超低排放限值(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要求。
1号机组脱硝装置脱硝效率为94.72%,干式电除尘效率为99.83%,脱硫装置脱硫效率为97.55%,脱硫塔、湿式电除尘器平均除尘效率为54.15%。
(2)厂界下风向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最大浓度值为0.336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NH3厂界下风向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最大浓度值为0.094mg/m3,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
(3)验收监测期间,东、南、西、北侧厂界噪声昼间监测结果在53.7-59.7 dB(A)之间,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在45.3-49.7 dB(A)之间,由厂界噪声的监测结果可知,各监测点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4)灰渣外售哈尔滨中鑫商贸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石膏外售哈尔滨晟瑞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综合利用;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无新增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统一收集;SCR反应器使用过的废催化剂委托江苏龙净科杰催化剂再生有限公司再生处理后返回大唐哈尔滨第一热电厂继续使用。
经计算1号机组排放量烟尘小于110.5t/a、SO2小于386.75t/a、NOx小于552.5t/a,排放总量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附件:批复文件
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