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伯,在高压线路下面只能种植低矮作物,因为高杆植物长高后会碰到上方的高压线引起触电和停电。而且保护区内新种植林不符合安全距离的,可以砍伐而且不补钱,这是《条例》规定的哦。”12月2日,在平和县霞镇小平村,国网平和县供电公司正向在上山种植的村民宣传《福建省电力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
据悉,《福建省电力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由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今年9月25日通过,自12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六章66条,全篇共1万余字,对电力设施建设和保护、供用电秩序维护、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这是我省首部地方综合性电力法规,为今后电力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为了使广大群众了解《条例》的内容,懂得《条例》的法律法规,杜绝各类隐患的发生,该公司组织8个供电所宣传人员进村入户、摆摊设点,开展有关宣传,通过现场讲解的方式促使群众明确了解《条例》。此外,利用乡镇赶集时间,组织乡镇供电所针对农民群众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通过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资料,村广播等手段,让群众从中得到教育,让《条例》家喻户晓。
截至目前,该公司已对全县15个乡镇、36个自然村开展了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宣传,并将于12月15日前完成全县所有乡镇的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