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区划定公告和标示工作的通知》(闽经信政法〔2018〕167号)和《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区划定工作的补充通知》(宁工信政法〔2019〕105号)等相关规定,我局对国网宁德供电报送的《国网宁德供电公司关于 110 千伏甲西Ⅰ路等11 条线路电力设施保护区划定的请示》(宁电运检〔2025〕265号)进行审核,现将拟对110 千伏西甲线等11条线路电力设施保护区进行划定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4日-2月12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请反馈市工信局能源科。
联系电话:市工信局能源科,0593-2820316。
附件: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划定110千伏甲西线等11条线路电力设施保护区的函(拟复函)
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2月4日
切换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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