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电力网讯:为盘活资产,回笼资金,2013年1月23日,闽东电力控股子公司福建穆阳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福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以下简称“甲方”)签订《房地产收储合同》及补充协议,签订合同及补充协议的主要情况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乙方同意按现状将坐落于福安市城北街道新华中路7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所有建筑物、构筑物,用地面积5072.3平方米,建筑面积14474.46平方米的房地产(即天缘大厦)由甲方进行收储。甲方向乙方支付4195万元作为补偿款。同时,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天缘大厦租金支付事项达成补充协议,甲方同意为福建省津源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代垫拖欠乙方的所有租金790.5万元。
本合同的签订,有利于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盘活低效资产,回笼资金。本合同的签订,将增加2013年度的收益20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