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贵阳电监办和贵州省安全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电力用户加强安全用电管理的通知》(筑电监发〔2008〕12号),要求各电力企业、用户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加强设备的运行维护,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灾后情况下的安全生产。
目前,贵州省供电负荷已基本恢复到灾前水平,为确保贵州电网及电力用户用电的安全、可靠和稳定,根据现阶段贵州电网的实际情况,《通知》要求:一是各供电企业要积极向广大用户宣传安全用电,督促、协调广大用户做好目前特殊情况的应急预案和其它反事故措施,防止出现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二是各供电企业要根据本地区的生产生活用电情况,做好调度管理,完善目前运行方式下的反事故措施和相关预案,加强自身设备的运行维护。三是各电力用户要做好自身设备的维护运行管理,积极配合当地供电部门做好安全供用电工作,严格规程规范,严格调度纪律。四是各电力用户,要按照相关行业规程、规范,尽快完善外部双电源供电方式,进一步完善电力应急预案,加强自备电源等各类保安电源的运行维护管理。五是受灾较严重的企业用户,要尽快组织力量对自身受损的供电设备设施进行修复、维护,必要时可与当地政府和供电企业联系,务必将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尽早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