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零缺陷。与各施工队签订质量协议,严禁私自改变设计方案,必须更改的,须请示批复。严格监理和按照设计进行施工作业,严把材料入库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对已完工的,业主单位、供电所严格把好验收关,不合格或有隐患的线路及设备,坚决不予投运。
安全施工零事故。各施工队设立专门的安全领导机构,由专人负责工程的安全工作,每个施工队必须设专职安全员1 人,兼职安全员2 人以上,开工报告由农网升级改造工程办公室开具允许作业施工单,报送分管领导批准并下达开工令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所使用的民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廉政服务零违纪。严格执行“两公开一承诺”,严禁索要或收受农民钱物,青苗补偿不得弄虚作假、谎报冒领,必须经当事人签字确认;擅自赠送或倒卖工程材料(含废旧材料)的,一经发现,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财务按施工进度和废旧物资回收进度拨付工程款项,纪检及时跟进监督发放情况,严防工程款项挤占挪用和拖欠民工工资。
生活工作零扰民。不准在农家食宿,因特殊情况确须在农家食宿的,应按实际发生生活费用和协定住宿标准当即结费,完工一户结算清一户,且有收款方的书面凭据;必须遵守当地风俗习惯;严禁和农民发生打骂行为;未经允许,未经邀请,严禁私入民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