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与应用指南(2026—2030年)》的通知。
工业绿色微电网是以向工业用户提供绿色电力为主要目的,集成应用光伏、风电、高效热泵、新型储能、氢能、余热余压余气、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可融合工业生产过程、与电网友好互动并实现协同自治的综合能源系统。
工业绿色微电网主要包括可再生能源发电、工业余能利用、清洁低碳氢制取与利用、新型储能应用、电能变换与柔性互联、数字化能碳管理等设施或系统。
《指南》指出,推动多能高效互补利用。统筹用好本地太阳能、风能、氢能、余热余压余气等多种能源,构建供电、供氢、供热(冷)、供气等协同联动的清洁能源供给体系,有效保障工业用户多元用能需求。
其中可再生能源发电部分,文件明确,工业企业和园区新建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每年就近就地自消纳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分布式光伏可通过聚合方式接入用户侧电网或与用户开展专线供电,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现货市场,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超过20%。持续提升可再生能源发电设施接入电网承载力和调控能力,实现“可观、可测、可调、可控”。
清洁低碳氢制取与利用。在符合产业结构调整的前提下,在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富集地区有序建设“制氢+用氢”一体化项目。因地制宜推进焦炉煤气、氯碱尾气、丙烷脱氢等工业副产氢规模化提纯。结合氢源供应和用氢负荷分布情况,合理部署多元储氢、氢燃料电池、氢内燃机等存储、发电设施。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和园区可先行先试打通绿电—绿氢—绿氨/绿醇产业链,探索推进绿氨小型化、分布式制取和应用,开发小型撬装式、模块化生产装置。推动高效电解水制氢装置、高效燃料电池发电设施、一体化风光柔性制氢系统等技术装备开发应用。
全文如下:

《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与应用指南(2026—2030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市场监管部门、能源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促进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现将《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与应用指南(2026—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5年12月31日
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与应用指南(2026—2030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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