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陕西省电力公司举办了一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学习辅导讲座,公司领导和近200余名公司本部及基层单位员工参加了学习辅导讲座。
《物权法》是一部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市场经济秩序,规范财产关系、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民事基本法律,它的功能在于明确财产所有、充分发挥财产的效用。为使广大员工及时学习、了解和掌握《物权法》的相关知识,使自身权益得到合法保护,公司特举办了此次讲座。
此次讲座特别邀请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陈佳林处长主讲。他从《物权法》的立法背景、起草特点入手,详细讲解了《物权法》的调整范围,通过生动的案例,解释了《物权法》的三大作用:定分止争、物尽其用、有恒产者有恒心;分析了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即平等保护、物权法定;同时还重点讲解了征收和征用、业主的使用权、如何区分建筑物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等一系列与每个人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制度、规则。
陈佳林处长是香港大学普通法学硕士,从事立法工作十余年,曾参与过《物权法》的起草工作,对《物权法》有独到、精辟的见解和认识。通过陈佳林处长两个半小时的专业讲解,使公司员工能够准确认识、了解和把握《物权法》的精髓和实质,真正认识到《物权法》对保证老百姓安居乐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