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电力网 » 电力政策法规 » 国内 » 地方法规 » 正文

福州审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日期:2007-06-06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作者:李燕 苏迎迎

国际电力网

2007
06/06
22:21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关键词: 福州 电力设施 保护条例

      6月4日,福州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州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送审稿)。
  市政府常务会议上,福州电业局局长邬捷龙作为该局代表,向市政府领导长期以来对电力事业的关心与大力支持表示感谢,汇报了《福州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制定的必要性和起草过程,对条例中的主要内容作了说明,对其中的特色条款如关于电力设施建设保护与房屋、林木等互相妨碍的处理规定,关于对严重危害电力设施安全和人身安全的行为,电力企业不予送电或停止供电的规定作了明确的解释。
  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条例送审稿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也提出了一些指导性意见,希望该条例能与现有的其他部门法规规章更好地进行衔接,对树线矛盾、三线交越、违章建筑等问题涉及的条款再进一步推敲完善。
  下阶段,福州电业局将按市政府的要求,积极配合市政府法制办对条例进行进一步的修改、论证,使条例在6月底市人大的审议中能顺利通过。
返回 国际电力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