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泰国《世界日报》1月20日报道,泰国能源部能源企业委员会秘书长伽林在电力发展基金会的研讨会上表示,按能源企业的相关条例,将成立电力发展基金会,用于发展或恢复受电力工程影响的地区。
此基金会的资金将来自向从事电力相关企业或电力厂征收费用,预计每年约20亿铢,用于管理电力厂周边的地区。
该基金将由地区代表及资方代表组成的委员会管理。目前能源企业委员会正在商讨新电费改革项目,预计2011年底可以定案,将建立收费透明的电费体系。同时,政府也计划出台用电量不足90度将免收电费的惠民政策,但目前仍在研究其可行性。伽林透露,基金初期的资金将来自电费差价,之后资金将来自电力厂支付的污染例费,或者是用电量超过90度者出资帮助用电不足90度者,可以是电费上的补助或其它工业上的补助,但仍需再做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