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调查,犯罪嫌疑人很早就预谋通过盗窃电力设施获取不义之财,该团伙作案时盗窃、望风以及销赃组织分工明确,白天踩点、晚上作案,连夜销赃。从2010年4月至7月,他们先后在太原市小店、晋阳、马家庄、赵家山、西铭等变电站盗窃电缆及附属物,疯狂作案7起,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0余万元。另外,据犯罪嫌疑人刘某交代,从2008年起,他还伙同另一个盗窃团伙在太原市各变电站作案10余起,并流窜到晋中,吕梁,朔州,忻州等地区也做案13起。目前,该案四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近年来,太原市因盗窃造成的电力设施破坏案件逐年增多,给国家和电力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也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为有效地遏止和打击盗窃电力设施犯罪行为,太原供电分公司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建立与司法部门密切配合的“警电联合”、“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跨部门联动合作机制。构建起政府统一领导,企业依法保护,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大力支持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