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月1日起,阿根廷工商业用电价格上涨15%,但大型用户要从2005年11月1日起分55次补交差额费用。价格变化也是政府与电力供应公司重新达成经营权协议的一部分,该协议已经提交议会审议。
昨天,国家电力调节委员会通过50号和51号决议,在官方公报上公布了各供应商针对不同消费用户制定的新电价。无疑,电力供应公司由此将得到很多利益。关于电力传输方面的价格问题还在讨论中,政府允许将价格上调范围控制在23%至31%之间,关于经营权事宜将另行协商。当然,协议中也对电力供应公司有很多限制,如:总体价格上涨不可超过15%,其中,上涨价格收益的5%必须用于对电力供应方面的投资,在公报之日起45天内,电力公司应向政府提交年度投资计划等。
根据有关消息透漏,今年天然气的价格也将上涨,幅度在17%左右,目前的政治条件还不具备。其他一些已经私有化的公共服务行业费用的涨价恐怕要到2008年才能逐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