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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电力需要“阿基米德支点”

日期:2006-12-04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作者:张一龙

国际电力网

2006
12/04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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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和谐 电力 阿基米德支点

11月23日,在北京京西宾馆参加“和谐电力论坛”的各大电力企业领导在《共建和谐电力倡议书》上庄重地签下自己的名字,标志着对于共建和谐电力达成共识。如果说,2002年初国务院印发的“5号文件”是电力体制改革真正的起点,那么,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关于“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将成为构建和谐电力有力的支点。

  古希腊著名物理学家阿基米德说:“给我一个支点,就可以撬动整个地球。”有了支点,就可以四两拨千斤;有了支点,就可以进行全局制衡。

  《共建和谐电力倡议书》指出,电力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时期电力工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与会专家表示,如何在深化改革的同时共建和谐电力,已经成为全国电力行业面临的重大战略任务。

  对于“十五”电力改革的评价,国家电监会政策法规部主任王强认为“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和重大的进步。”但同时,他指出,“由于改革的政策措施衔接不够紧密,对改革大方向大家都赞成,但是具体到改革任务的落实,涉及到自身利益的时候,大家认识很难一致,应当说推进过程中是相当艰难的。”

  四年中,由于庞大的资产规模和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影响,电力体制改革的进程始终受到强烈关注,对于其方向、手段和取得的成效也引发多种不同甚至完全相反的结论。

  四年后,“5号文件”中明确的改革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中,有的已经完成,有的正在推进,有的发生“变异”,有的还在“搁浅”:通过拆分原国家电力公司,无论在发电侧还是供电侧都已初步实现“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但由于国家电网公司“盘子”过大,仍被认为是破除垄断的最大目标;在“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方面,每千瓦时的平均发电成本已下降一千元,但同时,全国销售电价却多次调高;在“健全电价机制”方面,合理的电价形成机制远未形成,“2003年国务院就批准了国家发改委拟定的电价改革方案,但是始终没落实。”(王强语);在“推进全国联网”方面,目前全国500千伏骨干网架基本成型(西北地区以750千伏为骨干网架),同时,国家电网公司力推的特高压电网试验示范工程已经开工,根据规划,未来网架将覆盖南到广东电白,北到黑龙江呼盟,西到云贵高原,东至上海,形成全国联网“一纵四横”的格局。国家电网公司雄心勃勃,但也引发了诸多争议;在“构建政府监管下的政企分开、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方面,显然还任重道远。此外,电力市场建设,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突破,但仍困难重重,主辅分离工作也没有完成。

  国家电监会政策法规部主任王强认为,厂网分开后,出现了大范围停电局面,适当调整改革的步骤,放缓一些重要改革的步伐,集中精力加快电力建设,确保电力安全供应这是对的,也是明智的选择。他指出,“十一五”期间,电力体制改革面临着好机遇。“十一五”电力体制改革不会另起炉灶。“就是按照‘十五’国务院出台的5号文件确定的总体方向和主要目标,继续做没有做完和没有做的工作。”

  事实上,构建和谐电力与深化改革并行不悖。甚至可以说,深化改革是构建和谐电力的必要条件。国家电监会副主席王野平在做《建设和谐电力服务和谐社会》演讲时指出,建设和谐电力,就是要实现电力行业、电力与社会、电力与自然、电力企业与职工这四个方面的和谐。实际上,解决好了电力与外部(社会、自然)和电力与内部(企业之间、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关系,也就构建好了和谐电力的关系。而凡此种种,都必须藉改革之手推进和完善。

  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10月份全国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13.9%,发电量232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4%。前三季度,全国全社会用电量20757.9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70%;全国累计新投产装机容量已达到6007.82万千瓦,由于下半年新增电力装机容量超过上半年,预计2006年发电装机投产7500万千瓦,年底时达到5.83亿千瓦的总装机容量,同比增长14.76%。

  从“十一五”规划及2020年中长期发展规划看,我国电力事业必将有一个较长时期的持续发展阶段。一方面,随着社会的现代化和分工的复杂化,社会多样性和差异性不断发展,行业之间的差距明显拉大,行业内部的差异也逐步显露;同时,现代工业体系对电力的依赖已经到了空前的程度。要解决好电力行业与社会其他行业的关系,就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承认和面对社会多样性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理念,以安全优质环保的电力供应服务各行各业,以整个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换取自身发展壮大的空间。另一方面,还要解决好行业内部各电力企业之间的关系。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电力行业出现了“电力经营主体的多元化、企业成分的多元化、组织形式的多元化和隶属关系的多元化”的明显变化。在发输供配售用各环节,电建、设计、发电、电网企业之间、水火发电企业之间、农村小水电与统调机组之间、调峰电厂与独立发电企业之间等都存在利益协调和优先发展问题。构建和谐电力,就必须坚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均衡、协调各种不同利益诉求,最终促进电力普遍服务的有效实现。

  11月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十一五”期间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抓紧处理厂网分开遗留问题,逐步推进电网企业主辅分离改革;加快电力市场建设,着力构建符合国情的统一开放的电力市场体系,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电价机制,实行有利于节能环保的电价政策;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坚持政企分开,健全电力市场监管体制。

  构建和谐电力,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生产链条能否正常运转,关系到各种社会活动能否正常举办,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能否正常进行。一位电监会高层人士指出,“持续均衡健康的发展是和谐的基础”。《关于“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落实如何,将直接决定构建和谐电力的进度与程度。

  国家电监会总监兼办公厅主任、论坛组委会主任谭荣尧在“和谐电力论坛”作论坛总结时说,和谐电力,是规划和谐、发展协调的电力,是安全可靠、质优价廉的电力,是竞争有序、公平公正的电力,是环境友好、高效低耗的电力,是团结诚信、充满活力的电力。

  和谐,不应该是混沌未开,死气沉沉;也不应是南辕北辙,零和博弈;更不应该是予取予夺,守土自肥。一个有力的“阿基米德支点”是保证调节高效、运转灵活的枢纽,也是关乎全局效率与公平的试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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