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至18日东北电监局相关负责人一行六人对内蒙古兴安电业局进行供电服务专项检查工作。
兴安电业局隶属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担负着乌兰浩特市及周边五个旗县市的供电任务,2006年预计完成售电量8.2亿千瓦时。检查组对兴安电业局、乌兰浩特供电局及科右前旗农电局开展供电服务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原始记录、现场询问、走访用户、制作笔录、复印资料等多种检查形式,对兴安电业局的电能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真实状况进行了解,使供电企业建立了规范的电能质量和服务质量保证体系,维护和保障了电能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006年东北电监局供电服务检查工作共完成了19个供电公司、19个农电公司、1个水电供电公司的检查和3个供电公司的复查。东北电监局将认真总结全年的供电服务检查工作,形成2006年供电监管报告,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认真督促、检查整改情况,不断总结经验,继续深入贯彻《供电服务监管办法》,努力建设供电服务监管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