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回收及欠费情况按周汇总上报。利用已建立的用电客户信用风险等级档案和现代化用电管理信息系统,对拖欠当月电费5天以上且欠费金额在3000至5000元的客户及时预警。
——对315千伏安以上用电客户建立信用风险等级档案。
——对城镇、农村居民客户积极推行电费储蓄、银行缴纳、IC卡充值等交费方式,目前辖区内所有营业网点都已开通使用。
——对于破产企业,一是早发现、早预警、早介入、早处理,密切关注企业经营动态,及时采取措施;二是采取财产保全和抵押措施;三是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解决破产企业欠费问题。对具备还款能力,而不履行还款合同拖欠电费,又无特殊理由的企业,严格依法执行停、限电程序和措施,并采取司法手段清缴电费。
——加大计量装置科技含量,确保电费回收。从去年开始,钟祥市供电公司对钟祥金祥半轴厂、鄂中化工厂等大用户企业全部安装了整套GPRS远程预付费监控系统,有效防止了新欠电费的产生。
——以诚信打动客户。原荆州磷肥厂2005年3月份停产后欠费高达25.69万元,钟祥市供电公司一方面不断催收并经常走访该用户,了解其运作情况,并通过多方协调实施“一户一表”工程,保证其下岗工人家庭的生活照明用电。另一方面,在新接手的河南用户提出调试第二台电炉需要重新用电时,坚持必须结清所欠电费,否则拒绝调试。同时,重新签定供用电合同,明确规定电度电费每10天结算一次,基本电费随电度电费分3次收取,如果超过2天没有缴费则采取停电措施。
钟祥市楚园建筑材料厂2005年6月停产至今,欠费高达18.14万元。通过多次协商,钟祥市供电公司一是与用户签定分时还款协议,想方设法监控其银行账户;二是通过法律手段追回欠费。上述二笔欠费问题于2006年6月底前已彻底解决。
——对大用户改变以往月末一次性抄表,次月一次性收费的传统做法,全面推行按旬分次抄表收费措施,缩短抄表收费周期。
——规范供用电秩序,全面清理供用电合同,注重对电价执行及电费回收条款的签订工作,把用电容量、交费时间、滞纳金的收取规定,明确供用电双方的权力、义务及违约责任,逐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法制化供用电环境,从根本上确保电费按期足额回收。
——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电费回收情况,争取政府的理解和支持,为电费回收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如磷矿镇荆襄化工公司刘冲磷矿2005年矿难期间,钟祥市供电公司全力保障了抢险用电,赢得了地方政府的赞誉。但抢险用电欠费6.36万元,经钟祥市供电公司多次催收,该磷矿仍表示无力偿还。由于荆门、钟祥市政府的理解和尊重,二级地方政府作出承诺,等刘冲磷矿2006年1月份改制完成后即由新成立的单位偿还所有电费。目前已彻底解决了刘冲磷矿抢险用电欠费问题。
——从上至下钟祥市供电公司、基层供电所等部门所有干部职工都自加压力、勇挑担子。公司各领导成员分管挂钩各乡镇供电所;而基层乡镇供电所各领导成员分管挂钩各村庄、台区;各岗位(包括检修、运行等岗位)所有供电员工全部都参与挂钩电费回收工作中来,形成千斤担子万人挑,重奖重罚收电费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