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与当地政府的沟通联系机制,及时获取政府关停、取缔、淘汰的各类企业名单和关停时间进度表,提前书面告知用户停电的时间及原因,同时做好电费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欠费。
二是加强日常用电检查,及时掌握辖区内用户的行政许可证照和用电性质动态变化,一旦发现用户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立即以文件形式向政府汇报。
三是严格规范业扩报装审核流程,在用户办理新装、增容业务时,严格审核行政许可证照和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复文件,并留存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是对非法、违法企业采取停电措施后,用电检查人员每两周核查一次现场,确保不发生用户私自接电违法生产,如遇用户私自接电,严格按照《电力法》、《供电营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立即向当地政府书面汇报。
五是对违规向其他用户进行转供电的用户,以文件形式向政府汇报,说明供电情况,请政府有关部门监督转供电单位(或个人)拆除向非法、违法企业供电的转供电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