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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环保厅制定脱硫电价环保审核细则

日期:2009-04-30    来源:环保部  作者:环保部

国际电力网

2009
04/30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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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脱硫 电价 环保

    为规范全省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环保审核及管理,陕西省环保厅近日制定并印发了《陕西省燃煤电厂脱硫电价环保审核及管理细则》。该“细则”的制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污染减排与企业效益双赢的一项重要举措。

    “细则”规定,同步建设脱硫设施的新(扩)建燃煤发电机组和安装脱硫设施的现有燃煤发电机组可以享受脱硫电价。“细则”指出,全省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的环保审核由省环境保护厅和电网管理部门负责,审核依据包括:电网管理部门的初核意见;燃煤电厂脱硫设施的运行状况(DCS数据、脱硫设施运行台帐);省环境监控平台在线监测数据质量;省环境监测站季度监测报告和对在线监测数据的比对意见;环保部门日常监督情况等。

    燃煤电厂必须对所有脱硫设施安装脱硫DCS系统,并建立分机组脱硫设施运行台帐,省级环保部门将通过在线自动监测实时监测燃煤机组脱硫设施运行情况,监控脱硫设施投运率和脱硫效率,监控结果作为享受脱硫电价的重要依据。环保部门将会同电网管理部门定期对燃煤电厂进行现场检查,对投运率低的,将扣减脱硫电价并加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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