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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试行4.0版)发布

日期:2025-12-23    来源: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国际电力网

2025
12/23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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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电力交易 电力市场 电力行业

12月22日,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印发《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试行4.0版)的通知,本规则适用于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及管理。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根据职能依法履行辽宁电力市场管理职责,对经营主体行使市场力、公平竞争、电网公平开放、交易行为等情况实施管理,对电力交易机构和电力调度机构执行市场规则的情况实施管理。

市场成员包括经营主体、电网企业和市场运营机构。

经营主体包括满足准入条件的各类型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含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售电公司和新型经营主体(含新型储能和虚拟电厂等)。

市场运营机构包括电力调度机构(国网辽宁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和电力交易机构(辽宁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其中,发电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主要包括:(一)按照规则参与电能量、辅助服务等交易,签订和履行电力交易合同,按规定参与电费结算,在规定时间内可对结算结果提出异议。

(二)获得公平的输电服务和电网接入服务。(三)签订并执行并网调度协议,服从电力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提供承诺的有效容量和辅助服务,提供电厂检修计划、实测参数、预测运行信息、紧急停机信息等。(四)依法依规提供相关市场信息,按照信息披露有关规定获得市场交易、输配电服务、信用评价、电力负荷、系统运行等相关信息,并承担保密义务。

附通知:

关于印发《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试行4.0版)的通知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东北分部、辽宁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配售电公司: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共同对《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试行3.1版)进行修订,形成《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试行4.0版)。

现将《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试行4.0版)印发给你们,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试行3.1版)同时废止。??

附件:《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试行4.0版)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

附件下载

附件:《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试行4.0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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