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供电监管工作,切实维护电力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构建和谐的供用电关系,落实供电检查整改情况,2008年12月30日,西北电监局会同兰州电监办在西安组织召开了“2008年西北区域供电监管工作座谈会”。西北电网公司及西北五省(区)中央和地方供电企业共计四十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发布了《2008年西北区域供电监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通报了2008年12398投诉举报受理情况、参会各电力企业就《报告》、投诉举报查处以及如何进一步做好供电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
《报告》是在整理总结年中供电检查、年底整改复查以及各供电企业报送或披露的有关信息的基础上形成的。目前,在西北区域承担供电业务的主要是国家电网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系统、石油系统以及地方所属的供电企业。其中,区域级电网公司1家,省级供电企业6家,地(市)级供电企业88家,县级供电企业364家。其中,地方所属省级供电企业2家,县级供电企业178家。
2008年6至8月,西北电监局和兰州电监办对其中47家供电企业在供电质量、供电服务和供电市场行为等方面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各供电企业对供电工作都十分重视,供电管理工作基本规范;能够按照电力监管部门的要求认真安排供电自查,并积极配合供电检查工作;供电质量和供电服务水平逐年提高,供电市场行为基本规范。能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和紧急供电任务,较好地完成了抗冰抢险、抗震救灾和奥运保电等各项工作任务。
《报告》同时也披露了一些在检查中发现的亟待解决和改进的问题。如:个别单位违反《电力监管条例》规定,提供的有关指标完成情况不够真实;有的供电企业利用行业支配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权力电”、“乱收费”、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针对存在的问题,监管机构及时向各电力企业进行了通报并明确提出了整改要求和建议。截至12月10日,各供电单位已对存在的大部分问题进行了整改,整改完成率80%以上,其余需要资金投入或政策支持方能解决的问题,也都有计划、有措施稳步推进,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在随后的交流座谈中,各供电企业表示,《报告》对各单位的供电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明确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和建议,是指导各单位做好供电工作的重要文件。深切体会到近几年来的供电检查有力地推动了本单位供电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了供电服务水平的提高和社会关系的和谐,会后将认真组织学习《报告》,按照《供电服务监管办法》等规定要求,进一步落实整改工作,并加大投诉举报的查处力度,与12398热线紧密联动,及时解决好用户的用电问题,不断规范市场行为,提高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
西北电监局有关负责人在讲话中介绍了国家电监会发布《2008年供电监管报告》的有关情况,对落实整改工作作了进一步要求。她指出发布供电监管报告有两方面的效果:一是总结成绩、向社会宣传电力企业的业绩和贡献;二是指出各单位在供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整改情况。供电监管报告的发布有助于社会各界对供电企业工作加深了解,营造和谐的电力供应秩序,有助于督促各供电企业进一步改进工作,促进电力工业又好又快发展。通过三年的供电检查,各供电企业对供电工作越来越重视,供电企业依法经营意识逐年增强,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逐年提高,违规行为逐年减少。
西北电监局有关负责人还就做好近期供电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继续做好遗留问题的整改工作,所有问题务必在明年一季度内整改到位;二是提高认识,规范管理,继续做好供电服务工作,不断提高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三是要求各供电企业做好有关供电信息报送工作;四是要求各单位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供电工作,及时解决和处理供电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稳定供电。
西北电监局认为本次会议开得很成功,达到了总结成绩、交流经验、理清思路、进一步做好供电工作的目的,并且强调,2009年西北电监局和兰州电监办将继续深入开展供电监管工作,创新监管方式,探索建立供电监管常态化机制,扩大监管覆盖面,促进西北区域供电工作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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