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电力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和“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加强电力资质许可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相关企业依法依规经营,结合随机抽查和信用监管等要求,我办决定对相关企业开展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许可事项范围
(一)需要核查的告知承诺制许可事项:2025年4季度办理的电力业务许可新申请、许可事项变更等事项;承装(修、试)许可新申请、续期、许可事项变更、许可证换领等事项。按照要求核查实行全覆盖,通过在线核查或现场核查方式开展。其中已接受专项监管、日常监管的企业,不再重复开展核查。
(二)需要核查的一般流程许可事项:2025年4季度办理的电力业务许可和承装(修、试)许可新申请、续期、许可事项变更等事项。按照要求随机抽取20%以上的企业开展核查,通过现场(视频)核查或在线核查统筹开展。
二、核查企业名单和时间安排
按照信用监管和随机抽查要求,结合专项和日常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我办决定对云绿能(昌宁)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等50家企业开展在线核查或现场核查(见附件1、附件2)。在线核查、现场核查企业名单结合实际情况可实时调整。
三、核查组成员
杨 艳 云南能源监管办资质管理处处长
徐 沐 云南能源监管办资质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
张 靓 云南能源监管办资质管理处工作人员
根据需要视情况邀请资质管理专家参与事中事后核查。
四、主要核查内容
1.承诺书中各项条款落实具体情况;
2.依法取得许可证的情况;
3.符合许可证法定条件的情况;
4.依法使用许可证的情况。
五、备查材料
接受在线核查的企业通过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事中事后核查模块上传相关材料;接受现场核查的企业按照清单(见附件3)要求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备查。
六、相关要求
(一)请接受在线核查的企业于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提示的截止日期前完成材料上传,逾期不按要求上传的企业列为重点关注名单开展现场核查。上传的材料应确保真实完整,不得弄虚作假。
(二)请接受现场核查的企业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备查,并指定一名联系人与我办衔接现场核查工作。企业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人事部负责人等必须在场配合检查。
(三)接受现场核查的企业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廉政要求,依法依规配合完成核查任务。
(四)请各企业高度重视,如实反映相关情况,对承诺严重失实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企业,我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对相关失信行为进行归集。
联系电话:0871-63067836
特此通知。
附件:1.在线核查名单
2.现场核查名单
3.核查材料清单
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
2026年1月28日
附件1
在线核查名单
备注:视工作情况,对相关在线核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
附件2
现场核查名单

备注:现场核查时间安排可结合工作需要适当调整。
附件3
核查材料清单
一、办理电力业务许可事项的企业
(一)发电企业:电力业务许可申请表和资料;企业近两年财务报表;四大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相关证件;项目审批或备案文件;环境影响评价书和环评自评报告(验收报告);启动验收报告或质量监督报告(竣工验收报告)。机组延寿许可的提供机组改造和安全评估等材料。
(二)供电企业:电力业务许可申请表和具体申请事项涉及的证明材料。
(二)输电企业:电力业务许可申请表和具体申请事项涉及的证明材料。
二、办理承装(修、试)许可事项的企业
(一)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申请表和资料;
(二)企业近两年财务报表、自2025年以来的银行对账单;
(三)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文件和组织架构图;
(四)申报人员资格证书原件(职称证),在线核查企业提供复印件,自2025年以来的社保缴纳、工资发放表等证明材料;
(五)申报人员发生变化的说明材料;
(六)二级及以上承装(修、试)企业,还应提供工程业绩、财务结算凭证、工程业绩结算收入相关银行回款凭证、工程收入发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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