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征求《山东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差价结算实施细则》《山东省电力零售市场价格风险防控实施细则》意见建议的公告,其中
《山东省电力零售市场价格风险防控实施细则》中指出,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应按照售电公司在交易平台签订的标准化零售套餐签约电量,对其双边协商零售签约电量实行动态比例管理。售电公司标准化零售套餐交易签约电量,暂作为其双边协商零售交易签约电量上限。上一自然年度用电量 0.5 亿千瓦时及以上的用户(交易单元),其用电量不纳入动态比例管理电量统计。
现阶段,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应在全部各类型零售套餐中,设置零售用户价格封顶选项(初始值为用户勾选执行)。零售用户签订零售套餐时,可对是否执行价格封顶条款进行自主选择。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根据勾选执行情况对零售用户的电能量电费及套餐偏差考核费用(不含绿证部分结算费用)进行封顶计算。
《山东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差价结算实施细则》中指出,单个存量项目机制电量比例上限,原则上与现行具有保障性质的相关电量规模政策相衔接。具体如下:
(一)2025年5月31日前投产的纳入国家扶贫目录的光伏扶贫项目,机制电量比例为100%。
(二)2024年12月31日前投产的并网电压为220伏(380伏)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机制电量比例为100%。
(三)2025年1月1日-5月31日投产的并网电压为220伏(380伏)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机制电量比例为85%。
附公告原文:
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差价结算实施细则》《山东省电力零售市场价格风险防控实施细则》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进一步提高电价改革工作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现就《山东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差价结算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山东省电力零售市场价格风险防控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集时间
为加快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相关要求,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7日。
二、参与方式
请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cuike@shandong.cn,邮件主题请注明“***实施细则意见建议+单位/个人名称”。
衷心感谢您对电价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电话:0531-51785718。
附件1:山东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差价结算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山东省电力零售市场价格风险防控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山东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差价结算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山东省电力零售市场价格风险防控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1日
切换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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