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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 哈密能源化工集成创新基地项目供配电工程采购与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13    来源:国际能源网

国际电力网

2024
06/13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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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供配电工程 电力工程 电力建设

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哈密能源化工集成创新基地项目(一阶段煤制油工程及配套煤矿)供配电工程采购与施工公开招标公告发布,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哈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哈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公告显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哈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计划在巴里坤县规划的化工产业集中区岔哈泉片区建设煤化工产业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油品产量 320 万吨/年煤直接液化生产线、油品产量 80-100 万吨/年煤间接液化生产线、合成气产量 134 标方/小时煤气化生产线,配套环保装置及辅助工程。招标范围为根据哈密能源化工一阶段煤制油工程及配套煤矿施工供配电设计要求(详见专项供配电设计),招标人全权委托中标人办理所有哈密能源化工一阶段煤制油工程及配套煤矿施工供配电工程所有的施工手续,保证项目如期开工建设,并按期交付使用。

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35千伏及以上变电或配电工程合同业绩2份。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35千伏及以上变电或配电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公告如下:

哈密能源化工集成创新基地项目(一阶段煤制油工程及配套煤矿)供配电工程采购与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哈密能源化工集成创新基地项目(一阶段煤制油工程及配套煤矿)供配电工程采购与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405619,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哈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哈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哈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计划在巴里坤县规划的化工产业集中区岔哈泉片区建设煤化工产业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油品产量 320 万吨/年煤直接液化生产线、油品产量 80-100 万吨/年煤间接液化生产线、合成气产量 134 标方/小时煤气化生产线,配套环保装置及辅助工程。本项目以煤炭为主要原料。原料煤用量为1420.35万吨/年,主要由其配套岔哈泉一号露天煤矿供应。

初步估算煤化工项目及配套岔哈泉一号露天煤矿前期基建施工用电负荷约4万千瓦(园区3.5万千瓦、煤矿0.5万千瓦),为满足项目施工用电需求,计划在岔哈泉园区内新建35千伏变配电装置一套,建设两路10千伏线路作为前期基建施工电源。园区供电计划采用35KV双回路供电,电源取自110千伏牛圈湖油田变电站(吐哈石油用户站),岔哈泉一号露天煤矿供电取自由园区新建电源点,采用35KV单回路电源供电,配套新建35千伏变配电装置一套。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委托专业施工单位对园区及配套煤矿施工供配电工程进行实施。

2.1.2招标范围:根据哈密能源化工一阶段煤制油工程及配套煤矿施工供配电设计要求(详见专项供配电设计),招标人全权委托中标人办理所有哈密能源化工一阶段煤制油工程及配套煤矿施工供配电工程所有的施工手续,保证项目如期开工建设,并按期交付使用。

根据供配电设计要求,由中标人办理施工所需的全部手续,招标人、配合,以保障项目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日内如期开工建设。

1)根据项目专项供配电设计要求,中标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完成项目施工方案与措施编制工作,并经过招标人审核通过。

2)中标人根据本工程项目设计要求(具体内容及有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方案图纸),负责项目土建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施工、检测检验、调试(包含第三方服务费用及接口费用)、试运行、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设备保修期内维保、保险和保修等全部工作,并最终通过招标人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保证项目施工正常用电,即交钥匙工程,费用均包含在工程报价中。

3)负责该项目送电后2年的运维工作,保障项目安全用电的可靠性,运维人员不少于3人,运维人员均需持有相应有效证件,费用包含在工程报价中。

4)该项目竣工验收资料一式8份(胶装),待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招标人。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75天。

2.2.2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县新兴产业园三塘湖岔哈泉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35千伏及以上变电或配电工程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35千伏及以上变电或配电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1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20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07-08 10: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自动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注:

1.本项目在开标、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将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进行公示。

2.未进行公示的业绩(不包括项目经理等人员业绩),评标阶段将认定为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哈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广场北路109号三层东侧

邮    编:

联 系 人:谈旭东

电    话:09916975510

电子邮箱:10521032@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

邮    编:750011

联 系 人:胡博文

电    话:0951-6970892

电子邮箱:15102390@chnenerg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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