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2月29日,建投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4年2月29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17名激励对象授予1,769.7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07元/股。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 72 个月,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公告指出,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后便享有其股票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股票的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24 个月后,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在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解除限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