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贵州电力市场现货结算实施细则(试运行版 V2.0)》及《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贵州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
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贵州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实施方案提出,按照“现货环境下中长期+现货”模式开展贵州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当月剩余天数仍按现行中长期市场交易相关规则结算。结算试运行期间,杜绝出现较大不平衡资金引发社会舆论,打造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南网标杆”,贡献贵州经验。
参与主体
1.当月参与市场交易的火电企业、售电公司及批发用户,零售用户通过售电公司代理参与。
2.周边电网委托电网企业代理参与周边跨省区送电,不参与现货电能量交易。
3.未签订交易合同的电力交易用户纳入保底售电。保底售电电量不参与现货电能量交易。
不平衡资金。暂计算跨省中长期合约阻塞电费、跨区跨省不平衡资金及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出具的除跨区跨省不平衡资金外的其他费用、省内中长期合约阻塞电费、发用电量不平衡偏差电费、市场部分阻塞盈余、用户偏差收益转移电费、发电侧中长期偏差收益回收、用电侧中长期偏差收益回收等 8 个科目,按照运行日进行分摊或分享。相关发电侧考核按照“两个细则”执行。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