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固碳增汇强基行动
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
1.巩固生态系统碳汇成果。构建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格局,落实生态保护、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严守生态红线,严格控制城镇建设占用农业和生态空间,严禁擅自改变林地、湿地、草地等生态系统用途和性质。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大力推广节地技术和模式。管控建设用地总量,持续推进“节地增效”行动,提高高耗能、高排放产业用地门槛,降低节能、低碳排放产业项目用地门槛。进一步完善林长制,深化集体林权改革,巩固基层林业管理能力。稳定森林面积,减少森林采伐、枯损、灾害消耗导致的碳排放,严格执行森林资源采伐限额制度,坚决杜绝违规作业和超额采伐,加强森林火灾巡查,完善森林防火、扑救、指挥、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外来物种管理,实施松材线虫病防控攻坚行动,提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瑞金生态环境局配合)
2.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探索生态保护修复综合治理机制,推进全域多层次增绿固碳。加大湿地保护和修复力度,开展绵江国家级湿地公园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恢复违法侵占河道湿地、滩涂荒地等生态空间,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实施城市河湖生态修复工程,推进九堡河岸线生态缓冲带建设。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工作,推进裸露山体、荒地、废弃矿山植被恢复,实施赣南山地森林生态屏障建设。科学开展森林经营工作,发挥国有林场带动作用,优化森林结构,加强中幼龄林抚育、低产林改造,通过营造阔叶林和针叶林补阔,提高森林质量和碳汇总量。大力推进乡、村生态风景林保护和建设,改善人居环境。积极开发林业碳汇,有序开展碳汇林建设试点示范项目,挖掘森林经营和碳中和潜力,增强森林生态系统固碳能力。确保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5.6%以上,活立木蓄积量保持1300万立方米以上。(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发改委配合)
3.强化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加强提升生态碳汇能力的技术研究开发,开展森林、草地、湿地、土壤等碳汇本底调查、储量评估、潜力评价,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加强典型生态系统碳收支基础研究和乡土优势树种固碳能力研究。加快智慧林业建设,提升林业资源监测实效性与准确性。加强碳汇能力建设,构建林业资源综合管理系统,提升林业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探索完善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将碳汇价值纳入生态保护补偿核算内容。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积极创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示范基地。深化林业碳汇开发试点工作,开展碳汇、核证自愿减排项目(CCER)交易基础工作,加强对碳汇、核证自愿减排项目资源的调查和研究,做好项目的摸排和储备。支持生态保护修复市场化,支持符合条件的双碳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申报范围,争取外贷资金。开展碳汇质押贷款、碳汇保险等业务。(市林业局牵头,市发改委、市金融服务中心、市财政局配合)
4.推进农业减排固碳。以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根本,全面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发展低碳循环农业,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保护农业生物资源。发展节水、节肥、节药等节约型农业,推进“畜牧-沼气-蔬菜(果园)”复合生态型山地农业、“秸秆-饲料-畜牧-茶(果林)”农牧特结合型农业发展。大力开展科学施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鼓励和引导农机及时报废更新和升级换代,进一步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加强农田保育,开展耕地质量提升工程,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退化耕地治理,推动秸秆还田、绿肥种植,提高农田土壤固碳能力,增加农业碳汇。加强畜禽粪污处理利用和秸秆资源化利用,减少种养环节温室气体排放。积极推进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省级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市以及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和示范市。到2025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力争达到27万亩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力争达到43%,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90%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果茶服务中心、市乡村振兴公司、各乡镇配合)
(九)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广泛开展低碳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富有特色的低碳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深入参与,形成崇尚节约、合理用能的社会风尚,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1.加强低碳宣传教育。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宣传体系,开展形式多样的资源环境国情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结合生态文明宣传月、全国低碳日、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江西省河湖保护周、粮食安全宣传周、森林日和植树节等主题活动,充分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有关行业协会、环保组织的作用,建立展览会、主题活动、媒体宣传、教育培训等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体系,广泛、深入开展绿色低碳宣传,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自媒体,新媒体。加强碳达峰碳中和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不断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市发改委牵头,团市委、市融媒体中心、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瑞金生态环境局、市妇联配合)
2.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积极引导减少一次性生活用品使用,建立健全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报告制度。逐步实现商品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和循环化。引导民众转变消费观念,注重实用和节约,消除奢华和浪费,提倡低碳餐饮、低碳烹饪、健康饮食、清洁炉灶,推行“光盘行动”,把节粮减损等要求融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范等,推进厨余垃圾回收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大力倡导低碳居住、低碳装修,推广普及节能灯具、节能环保灶具、节水马桶等节能节水产品。倡导合理科学使用家用器具,合理控制室内温度、亮度和电器设备使用,引导居民自觉减少能源和资源消费。倡导低碳出行,鼓励民众采用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拼车、搭车等低碳出行方式。加快出行智能化发展,提高居民出行效率。持续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商场、绿色(清洁)家庭、绿色学校等创建活动,总结宣传一批优秀示范典型。倡导绿色消费,增加绿色产品供给,畅通绿色产品流通渠道,推广绿色低碳产品,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完善公众参与制度,规范发展环保社会组织,健全生态文明志愿服务体系,加强青少年环保社团联盟建设,开展好“河小青”志愿服务。(市发改委牵头,团市委、市教体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妇联配合)
3.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强化环境责任意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利用,提升绿色创新水平。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制定实施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率先组织落实绿色低碳发展重要举措。重点用能单位要主动核算自身碳排放情况,深入研究碳减排路径,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实施节能降碳改造。严格落实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督促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生态环保社会责任。(瑞金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市金融服务中心、市发改委配合)
4.增强领导干部“双碳”本领。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双碳”基础知识、实现路径和工作要求的学习,做到真学、真懂、真会、真用。把“双碳”工作业务知识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加强全市各级从事绿色低碳发展工作的领导干部培养,提升专业能力素养,增强绿色低碳发展本领,培育一批青年绿色人才。(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党校、市发改委配合)
(十)试点示范创建行动
统筹推进节能降碳各类试点示范建设,构建碳达峰试点体系,以试点示范带动各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1.推进低碳试点示范创建。积极创建一批低碳示范工程,持续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积极推广公共机构低碳积分制,带头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工作和生活方式,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到2025年,80%以上的机关单位建成节约型机关,打造一批绿色低碳示范单位。合理布局乡镇功能区,分批次实施分布式光伏项目,推广低碳建筑材料、低碳技术应用,倡导低碳生活方式、低碳区域空间布局,创建低碳示范乡镇。探索近零碳示范工程建设,充分利用瑞金市特有的红色革命元素、自然景观,结合光伏、风电等新能源项目,创建近零碳红色旅游景区试点示范。总结推广低碳建设经验,提高全社会参与碳达峰与碳中和工作的积极性。(市发改委牵头,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市工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瑞金生态环境局配合)
2.深化碳普惠试点示范。开展碳普惠机制研究,完善碳普惠工作机制,调动公众节能降碳的积极性。创新碳普惠积分消纳模式,增加“碳积分”兑换方式,形成低碳商家联盟,在平台上提供有价值的商品或服务。探索碳积分与城市交通、图书馆、公园景区、停车收费等付费公共服务方面的兑换机制,形成一套系统的可实施、推广的方法路径。全面推广演出、赛事、会议、论坛、展览等大型活动碳中和行动。(市发改委牵头,市文广新旅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四、政策保障
(一)扎实开展碳排放统计核算
提升统计监测能力,健全电子电气及材料、建材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能耗统计监测体系,加快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加强能源生产、消费、流通等数据的采集、审核及评估。贯彻落实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要求,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加快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在碳排放监测中的应用,进一步提高碳排放统计核算水平,完善统计、生态环境、能源监测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数据衔接、共享及协同机制,实现智慧控碳。加强二氧化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建立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开展森林、湿地、土壤等碳汇本底调查和碳储量评估,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市发改委牵头,市统计局、市工信局、瑞金生态环境局配合)
(二)积极落实财税金融政策
加大财税金融政策对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的支持力度,积极落实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税收政策,全面落实资源综合利用、节能、节水等税收优惠政策。统筹财政各项资金支持碳达峰试点示范行动与工程,支持和推动金融机构积极创新完善绿色金融产品服务体系,创新完善绿色金融产品,拓宽绿色贷款融资渠道,支持绿色项目建设,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贸易。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光伏、风电、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的金融政策服务支持,推动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贷款精准落地。引导金融机构规范“两高”项目信贷融资管理。推动金融机构为碳减排重点领域和企业提供融资,扩大“科贷通”业务,扩大对绿色技术创新企业的贷款规模,提升对双碳领域科技型企业的金融服务和信贷支持力度。(市财政局牵头,市金融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市商务局、瑞金生态环境局、市税务局、市科技局、人民银行瑞金支行配合)
(三)大力发展环境权益交易市场
组织市内控排企业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相关工作,配合省市完成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加强对重点排放单位的监管,实行重点企(事)业单位碳排放报告制度,支持重点排放企业开展碳资产管理。探索推行碳排污、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等环境权益交易,开展碳汇交易、林地赎买等改革试点,利用好森林、湿地、草地、生物质、风能、太阳能、水能等自然资源,开发碳汇、可再生能源、碳减排技术改造等领域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培育交易市场,鼓励企业利用市场机制推进节能减污降碳。(市发改委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金融服务中心、市财政局配合)
(四)持续加强绿色低碳交流合作
提高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加快建立绿色贸易体系,持续优化贸易结构。积极开展绿色低碳技术合作交流,对接融入产业协作,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制造业产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积极对接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争取大湾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龙头企业设立技术转移中心和成果转化中心,进一步深化绿色低碳领域合作交流层次与渠道。(市工信局牵头,市科技局配合)
五、组织实施
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与重点任务,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明确目标任务,制定落实举措。建立年度碳达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跟踪评估机制,实行动态跟踪,建立健全定期协调推进机制。各类市场主体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主动实施有针对性的节能降碳措施,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