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简介
1.招标条件
1.1招标项目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地铁1号线东延线满堂停车场及1号线十三号街车辆基地改扩建工程(安装) ,建设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以上项目电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招标很据: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2.1.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1.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1.4、 中国中铁相关采购管理规定;
3.本次招标的范围为:
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真体包件数量、划分以及交货地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
4.1.1营业范围要求: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国内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无不良信誉,且应在沈阳地铁的合格供方名册内。营 业范围包含电缆的制造或销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1.2生产能力要求:
“生产能力证明”生产商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 设施)等证明材料;厂家的生产能力必须保证能够为沈阳地铁项目及时提供货物。
4.1.3质量保证能力:
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的质量管理制度或方案,承诺若质量出现问题包退包换,能按照要求提供所供应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若国家3C名录内 的产品,厂家需提供3C 认证及检测报告。
4.1.4财务能力要求:
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投标人可以给予招标人3个月的付款宽限期,且投标人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也不得以诉讼或其他方式 要求招标人支付欠款。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真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最近两年无连 续亏损。
4.1.5供货业绩要求:
近两年电缆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需提供相关合同证明。
4.2信誉要求:对本次招标履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4.3其他要求:
4.3.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且应在沈阳地铁的合格供方名册内,且必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3.2沈阳地铁的合格供方名册:1、沈阳新河电缆有限公司2、沈兴线缆集团有限公司3、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4、沈阳北方塑力电缆制造有 限公司5、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4.3.3乙方需配合甲方项目人员进行材料封样的工作。经双方确认后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存放于甲方办公室,质量还需要满足样本要求。
4.3.4需要提供样品,每节样品长度400mm, 提供两种电缆:
(1)WDZB1-YJY23-4X10 (2)WDZB1N-YJY23-4X16
送达时间:2023.5.28-6.10
联系人:王玉泽 联系方式:19912146564
样品送货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满堂街道沈阳市社会福利院西侧中铁建工项目部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批物资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投标人于 2023年05月28日至2023年06月02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 下同),将申请表(附表1)发送至招标组织人邮箱(2283290154@qq.com), 招标组织人在收到申请表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回传公司银行账户 信息,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 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方式为电汇,在鲁班网上统一下载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录。
6.3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07日9时00分,招标组织人不在收取纸质版投标文件,在中铁鲁班电子商务平台递交带签字盖章的pdf版 标书一份,可编辑word 版一份,两份内容必须一致,不一致按照pdf版本为准。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 或 www. lubanec.com) 注册 通过的供应商按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流程获取招标文件。(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crecgwm.com) 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 idding.com.cn/)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诺德中心1号楼
联系人:刘昊
电 话: 022-60616605
传 真: 022-60616616
电子邮件: 2283290154@qq.com
2023年0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