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今年以来,截至发稿,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共发布了不良行为处理公告25篇。在今年新增的各类不良行为处理中,涉及电线电缆产品的不良行为处理共有14起,涉及供应商11家,其中2月份有11起(11家);3月份有3起(3家)。
按通报的公司划分:国网湖北电力通报1起;国网新疆电力通报1起;国网江苏电力通报3起;国网四川电力通报1起;国网北京电力通报1起;国网浙江电力通报2起;国网山东电力通报1起;国网河北电力通报1起;国家电网汇总通报3起。
按供应商划分:供应商分别为:武汉市宏泽电线电缆制造有限公司、信泰线缆有限公司(2起)、安徽明都电力线缆有限公司(2起)、明达线缆集团有限公司、津联线缆有限公司、顺心线缆有限公司、河北万方线缆集团有限公司、河北恒源线缆有限公司、浙江冠明电力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鲁能泰山曲阜电缆有限公司(2起)、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这13家电线电缆供应商涉及的不良行为,均存在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问题。且有3家供应商分别被2家电力(分)公司通报。
其中:
安徽明都电力线缆有限公司由于低压电力电缆质量不合格,同时被国网江苏电力和国网公司通报,处理范围:10(20)kV及以下电缆。
信泰线缆有限公司由于存在转包代工生产的行为,分别被国网新疆电力和国网公司通报,处理范围:所有品类。
(上述两家供应商均存在多种不良行为)
鲁能泰山曲阜电缆有限公司则因为相应电力电缆和导地线抽检不合格,分别被国网山东电力和国网公司通报,处理范围分别为10(20)kV 及以下电缆、导地线。
国网(各子公司)在通报中表示,所有不良行为的处理措施须在处理期满后,供应商整改并经相关单位或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解除。相关供应商应认真查找问题原因并积极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