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重庆璧山凤凰至璧山110千伏线路工程项目的请示》(渝电发展〔2023〕3号)收悉。根据《重庆市“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渝发改能源〔2022〕674号),结合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重咨咨询文〔2022〕68号),经研究,现就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缓解璧山田家和茅莱220千伏变电站重载压力,提高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209—500120—04—01—436719。
三、项目单位(项目法人名称):国网市电力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璧山区。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凤凰变电站至璧山变电站110千伏单回架空线路长度18.3千米、电缆线路长度1.3千米;扩建凤凰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间隔1个;扩建璧山11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间隔1个;采用光纤通信;完善相关一、二次设备。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5518.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37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73.3万元,基本预备费107万元,贷款利息58.7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七、招标核准: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120202200014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你公司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