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聊城市莘县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拟进行第二次公示。本次公示主要就聊城市莘县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一期)实施的环境保护问题,征求所在地或者与本项目有直接或者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的意见或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聊城市莘县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规模:1×7000t/d机械炉排炉+1台63.67t/h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6.5MPa,450℃)+1台15MW中温次高压纯凝式汽轮机(6.2MPa,445℃)。年处理垃圾量约25.55万t。
建设单位:莘县南一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聊城市莘县朝城镇东南(259省道东);厂址北侧为道路,西侧为莘县鑫安驾校,东侧为天顺肉业有限公司,南侧为沟渠和道路。总投资37149.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92.34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5.05%;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电子版下载方式或纸质版报告现场查阅方式
公众意见表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FT61I5GJcWKwxklbZJoP-g?pwd=9j9p 提取码: 9j9p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ttps://pan.baidu.com/s/1iBW__sTNOUn6p64OG2N7uA?pwd=653w;提取码:653w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考虑项目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主要调查事项如下:(1)公众对项目的开发建设所持的态度,(2)公众对现状环境质量是否满意;(3)公众认为项目开发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
本公示还将征求公众对项目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及建议,即你认为本报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措施实施后是否对您的住环境和当地环境造成影响提出建议和意见,我们将充分考虑到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四、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莘县南一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冯经理
联系电话:15095019609
邮 箱:sxss666@126.com
环评单位:山东博瑞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工
联系电话:0531-88755318
邮 箱:shuxin76426@163.com
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五、公众提出意见方式、建议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用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供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听职参考。如你有件何意见与建议,或者需要索取更加详细的信息,请于公示期限内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
公示单位:莘县南一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