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内蒙古能源局发布《内蒙古自治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政策解读,对政策出台的目的、项目申报条件、项目为什么要由同一个投资主体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如何申报审批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原文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一、政策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自治区能源局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全区风电光伏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内政办发〔2022〕19号)有关规定,编制《内蒙古自治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目的是为有序推动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加快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升可再生能源开发水平和利用效率。
二、项目申报条件有什么?
项目申报条件主要涉及新增负荷用电规模、储能规模、新能源利用率、接入方案、前期工作、承诺出具等方面。一是新增负荷未向电网企业报装,或报装但未确定供电方案。二是负荷年用电量5亿千瓦时以上。三是储能配置比例不低于15%(4小时)。四是新能源直接接入用户变电站,接入距离不超过50公里。五是新能源规模原则上应根据新增负荷规模、用电特性、储能容量等因素确定。六是一体化项目作为整体接入公用电网。七是新能源项目、接入线路等工程需取得相关限制性排查文件。八是申报主体应出具自行承担弃风弃光的风险,无权向公用电网反送电。
三、项目为什么要由同一个投资主体建设?
按照《电力法》要求,一个区域只能有一个供电主体,因此法定供电单位是当地供电公司,项目要求电源、电网、负荷、储能由一个投资主体建设避免产生转供电问题。
四、项目建成后如何进行运营管理?
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是一种新事物,我们赋予它独立市场主体地位,明确交易原则。一是新能源、储能、线路等工程要同步规划、同步投产。二是接入公用电网的线路工程原则上由公用电网企业建设。三是一体化项目作为整体接受公用电网统一调度。四是新增负荷、新能源、储能、接入线路等按照一个法人统一经营管理。五是一体化项目具备独立市场主体地位。六是一体化项目需要备用容量的,具体事宜与电网企业协商确定。
五、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如何申报审批?
盟市能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实施方案,自治区能源局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进行评估,提出评估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评估建议,同意后批复实施方案。
六、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如何监管?
项目批复后,盟市按月向自治区能源局报送建设运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