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发电企业的锅炉总产出热量或汽轮机耗热量不可得,无法通过供热量、锅炉总产出热量或汽轮机耗热量计算供热比,这种情况下供热煤耗如何计算?
发电企业应考虑按照《热电联产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5574)和《火力发电厂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方法》(DL/T 904)标准计算方法的要求计算供热煤耗。当供热比等相关数据不可得时,可采用反算法简化计算获取供热煤耗,即把 1 GJ 供热量折算成标准煤 0.034 12 tce,再除以管道效率、锅炉效率和换热器效率计算得出供热煤耗,即
式中:br——机组单位供热量所消耗的标准煤量,吨标准煤 / 吉焦(tce/GJ);
ηgl——锅炉效率,来源于企业锅炉效率测试试验数据,没有实测数据时采用设计值,%;
ηgd——管道效率,取缺省值 99%;
ηhh——换热器效率,对有换热器的间接供热,换热器效率采用数值为 95%,
如没有则换热器效率可取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