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是一种自然现象,描述一次地震大小的指标是震级,震级反映了地震在震源释放的能量;描述一次地震对某一地面和各种建筑物影响强弱的指标是地震烈 度。核电厂在设计时,定义了安全停堆地震SSE,这种地震会引起地面的最大震动。在安全停堆地震条件下,要求核电厂的安全相关系统仍保持其功能能力。地面 水平加速度峰值是描述安全停堆地震动水平的设计输入参数。
我国核安全法规规定核电厂设计输入的地面水平加速度峰值不得小于0.15g(其中g为重力加速度,约合9.8米/秒2)。目前我国二代加核电设计选择的地面水平加速度峰值为0.2g。AP1000核电厂设计选择的地面水平加速度峰值为0.3g。
按照美国核管会SECY-93-087的要求对AP1000进行地震裕度分析(Seismic Margin Aanalysis,SMA),即基于PSA考虑所有能够导致堆芯损坏或安全壳失效的事故序列,并论证在地面水平加速度大于或等于安全停堆地震设计基准 1.67倍的条件下是否仍然能够具有较高置信度的低失效概率。结果表明,在地面水平加速度为0.5g的地震动水平下,AP1000的设计特性能够保证核电 厂仍有良好的表现--在地震导致丧失厂外电和厂内电源时,控制棒会因重力插入使反应堆停堆;非能动余热排出系统功能可用;堆芯补水箱可实现向堆芯注入。此 次日本地震在核电厂附近区域的地面水平加速度峰值据估计为0.41g至0.50g,因此AP1000核电厂能够在类似此次日本地震的条件下保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