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上海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能源电力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
《规划》指出,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加强清洁输电通道建设。保障市内通道走廊和换流站站址,开展外电入沪特高压直流通道、过江通道、市内配套电网前期工作,力争“十四五”开工,“十五五”中期建成投运。力争“十四五”启动复奉、葛南直流扩容工程,更大规模消纳西南水电等清洁能源。推进城市东侧江苏—崇明线路和西侧黄渡—泗泾—新余、东吴—黄渡—徐行“双改四”线路建设,加强上海500千伏电网与华东电网互保互济能力。加快布局大容量海上风电输电通道,“十四五”先行建设海上风电场址至崇明北通道,消纳深远海风电示范项目;“十五五”建设海上风电场址至浦东南通道,消纳更大规模深远海风电。
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电网企业发挥平台和枢纽作用,做好源网衔接,加强科学调度,以投资为纽带参与建设华东区域抽水蓄能项目,提高电网调节能力,保障新能源项目及时并网、满发多发。加大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燃机等调节电源项目建设力度,持续提升电源侧调节能力。发展分布式智能电网,加强有源配电网规划设计和运行研究,合理确定配电网接入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比例,提高配电网接纳分布式新能源能力。引导自备电厂、高载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虚拟电厂等参与系统调节。通过市级互联互通充电桩平台提升充电设施的智能化水平和协同控制能力,引导电动汽车发挥削峰填谷作用,至2025年全市新增智能充电设施20万个。2025年全市需求侧调节能力不低于最大用电负荷5%。
推广多能互补综合能源服务。鼓励增量配电网、产业园区拓展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建设智慧能源系统,在终端能源服务环节推行电、冷、热、气等多能源品种一体化投资经营。积极发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引导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培育发展节能与电力负荷管理相结合,咨询、设计、生产、运维为一体的综合能源服务商,电网企业和燃气企业应支持综合能源创新服务。按照国家要求,探索以新能源为主体的多能互补、源网荷储、微电网等综合能源项目,可作为整体统一办理核准(备案)手续,优化综合能源项目审批程序。
加快新型能源开发利用。发挥储能调峰调频、应急备用、容量支撑等多元功能,鼓励储能为新能源和电力用户提供各类调节服务,有序推动储能和新能源协同发展。加快氢能技术创新,有序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氢能多元化利用。在临港新片区、嘉定、上海化工区等示范布点一批加氢站设施,2025年全市加氢站数量力争达到70座。探索利用新能源制取氢、氨和可再生合成燃料,提升交通、工业领域零碳燃料利用水平,加快煤电掺烧氨技术研究。探索在站址优良海域建设潮汐能、波浪能示范电站,探索开展适应分布式新能源接入的直流配电网工程示范,扩大新能源直接利用规模。